未来电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31  未来电器(3013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86 证券简称:未来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吴开路8号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建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95,00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58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0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85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4、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莫建平先生、莫文艺女士、楼洋先生、金增林先生、陈富先生、楼铭达先生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莫建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莫文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楼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金增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1.0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楼铭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明全先生、彭炳松先生、耿志坚先生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郭明全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2.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彭炳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2.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耿志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郁晓平先生、黄菊华女士所获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郁晓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3.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黄菊华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项下的子议案4.01、4.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5,0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吕万成律师、李德财律师见证了本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