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关于变更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4  光大同创(301387)公司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和2023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会英。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内部工作调整对质量控制复核人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彭远卓。

二、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远卓

彭远卓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与独立情况

彭远卓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且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