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灵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24  欣灵电气(301388)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灵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283.6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0.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746.9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9,244.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首发募集资金金额(扣除承销费)616,882,563.47
项目金额(元)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705,410.42
减:支付上市发行费用(除承销费)14,716,981.15
置换募集资金先期投入124,858,333.65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87,947.01
2022 年募投项目支出17,413,700.80
2023 年募投项目支出67,469,524.36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92,441,486.9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手续。2022年11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欣大电气有限公司、雷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职责履行良好。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银行账号:19270501049999998)募集资金账户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33050162753509569999),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履行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币种账户类型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33050162753509557777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16,501,186.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33050162753509559999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4,103,784.3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19270501049999998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33050162753509569999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1,836,516.41
合计392,441,486.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考虑到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新厂房建设进度及新厂房容量,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乐清经济开发区

纬十九路328号”变更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
1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募集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附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96号),认为欣灵电气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欣灵电气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欣灵电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现场查看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欣灵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欣灵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万陈 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6,283.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46.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974.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27,003.0027,003.004,758.2816,164.7759.86%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6,497.006,497.00981.703,153.2648.53%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5,733.005,733.001,006.971,656.1228.89%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233.0039,233.006,746.9520,974.1553.46%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20,199.8520,199.85
超募资金投向小20,199.8520,199.85
合计59,432.8559,432.856,746.9520,974.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值评估判断,结合整体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电磁维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与“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83.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2.8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39,233.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额为20,199.8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确定使用金额、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328号”变更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五路55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254.6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 12,485.8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8.7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244.1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