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关于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前次可转债的原因
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鉴于公司拟对融资方案做出调整,决定终止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
三、终止前次可转债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前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于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终止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终止前次可转债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