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4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23年11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顺昶路99号公司1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选举傅青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张东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陈先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01 | 选举刘铁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孙琪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吕永利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王岩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 |
4.01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5.00 | 《关于增设公司经营场所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00、2.00、3.00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5.00、议案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1.00、2.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审议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登记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顺昶路99号公司2楼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卫勤联系电话:0512-57668700联系传真:0512-57669500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公司办公楼2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215313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一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89”,投票简称为“隆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
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 |
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 是 □ 否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 2023 年 11月 27日(星期一)17:00 以前送达、书面信函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傅青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张东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陈先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刘铁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孙琪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吕永利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王岩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 | |||
4.01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5.00 | 《关于增设公司经营场所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 |
的议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