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琪华)

查股网  2024-03-15  隆扬电子(301389)公司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应出席9次,实际亲自出席9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亲自出席5次,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独董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3年5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终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亲自出席7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亲自出席2次;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应出席2次,实际亲自出席2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琪华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