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隆扬电子(301389)公司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