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青炫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无偿担保额度,是控股股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
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傅青炫先生、张东琴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