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独立董事王凤祥、杨隽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叶肖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如下:
3.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43.0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4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以当前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28,93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64,46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式,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