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杭州 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26,098 股后的59,373,90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2,968,695.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60,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10=2,968,695.10 元/60,000,000 股*10=0.494782 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0494782。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实施。
2、自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剔除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626,098 股后,本次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总股本为59,373,902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6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26,098 股 后的59,373,9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 股派现金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26,09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5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6 年6 月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9 杭州一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3*****068 叶肖华
3 08*****695 杭州点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717 杭州定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765 谢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按公司总股 本60,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2,968,695.10 元/60,000,000 股*10=0.49478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0494782。
3、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虹良巷1 号2 幢
咨询联系人:温晴
咨询电话:0571-88697922
咨询邮箱:hzgisway@gisway.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