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7  卡莱特(3013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25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9楼高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锦志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2,591,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00,000

股的77.34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383,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00,000股的68.2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07,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00,000股的9.129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966,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00,000股的11.71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58,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00,000股的2.5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07,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8,000,000股的9.129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7,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2,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86%;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3,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4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3,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4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7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0,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1%;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55,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61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3,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4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锦志、邓玲玲、何志民、深圳三涵邦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安华创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纳百川创新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96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3%;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7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9%;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7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9%;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3,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4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7,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2,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1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02%;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11.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8,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3,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36%;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8,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3,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636%;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6%;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1.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87,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62,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73%;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9%;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1.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42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6%;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04,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42%;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16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429,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6%;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04,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42%;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4%;弃权16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2,42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7%;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16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03,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57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26%;弃权160,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9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丛启路

3.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