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卡莱特(301391)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并于2022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5,1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5,105,20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2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2,894,7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7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843,64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的解禁时间为2023年6月1日(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843,647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96%,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2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43,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165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日(星期四);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843,6471.24843,647-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 (%)增加 (股)减少 (股)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2,894,79277.79-843,64752,051,14576.5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51,000,00075.00--51,000,00075.00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 (%)增加 (股)减少 (股)数量(股)比例 (%)
首发后限售股1,894,7922.79-843,6471,051,1451.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105,20822.21843,647-15,948,85523.45
三、总股本68,000,000100.00--68,000,000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卡莱特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卡莱特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卡莱特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卡莱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坚柯杨 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