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劳雁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忠培、章成、董秀琴
2023年7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秀琴
张忠培
章 成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