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3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6,733,152.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5,266,847.0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647772_H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已投入金额 |
1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 10,687.31 | 10,687.31 | 549.27 |
2 |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18,501.32 | 18,501.32 | 6,301.20 |
3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918.02 | 38,918.02 | 4,865.1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83,106.65 | 83,106.65 | 26,715.65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相关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公司谨慎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1日延后至2026年11月30日。
2、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25,000.00万元购置场地建设卡莱特研发中心;2024年4月公司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将购置场地变更为租赁场地,同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场地购置费调整为研发费用、场地租赁费等。因研发费用由6,664.50万元大幅增加至29,078.90万元,相关费用需要在日常研发活动中逐步使用,导致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1日延后至2026年11月3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1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 2024年12月1日 | 2026年11月30日 |
2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12月1日 | 2026年11月30日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部分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卞 韧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