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14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2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3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2,7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回购进展情况公告。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2,44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最高成交价为4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2,339.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4月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逐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698,117 | 48.10% | 48,142,377 | 50.67%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316,694 | 51.90% | 46,872,434 | 49.33% |
三、股份总数 | 95,014,811 | 100.00% | 95,014,811 | 100%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补充说明
公司在2025年1月17日回购操作过程中,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14,000股于收盘集合竞价委托成交。该操作系回购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操作失误所致,并非主观故意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二)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将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在后续回购进程中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规定,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444,26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