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10-08  卡莱特(301391)公司公告

301391证券简称:卡莱特公告编号:

2026-061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和睿信”),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1,07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2,13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1.24%)。

2026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佳和睿信于2026年7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本次权益变动后,佳和睿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9.17%减少至

8.99%,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026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佳和睿信于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共计7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权益变动后,佳和睿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8.99%减少至

7.99%,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佳和睿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区间减持均价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佳和睿信2026年7月22日46.73集中竞价170,5000.1851%
-大宗交易--
2026年7月23日-9月1日46.06集中竞价750,5000.8148%
43.48大宗交易200,0000.2171%
2026年9月22日-9月29日42.04大宗交易942,1331.0088%
合计2,063,1332.2091%

注:上表计算减持比例时,2026年9月15日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907,231股;2026年9月15日后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622,331股。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佳和睿信合计持有股份827.94998.71398.9889621.63666.54256.65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7.94998.71398.9889621.63666.54256.656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何志民合计持有股份43.57630.45860.473143.57630.45860.46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57630.45860.473143.57630.45860.466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871.52629.17259.4620665.21297.00117.12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71.52629.17259.4620665.21297.00117.122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284,900股已于2026年9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上表中“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计算口径如下:

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92,107,580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93,392,480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佳和睿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深圳佳和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