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汇成真空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12.20元/股,并于2024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变更为10,000.00万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和李秋霞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743号),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2,191.88万元,较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7,477.79万元下降70.69%,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股东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 延长后股份锁定到期日 |
| 罗志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27年6月5日 | 2027年12月5日 |
| 李志荣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27年6月5日 | 2027年12月5日 |
| 李志方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27年6月5日 | 2027年12月5日 |
| 李秋霞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27年6月5日 | 2027年12月5日 |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唐少奇 | 潘云松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