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真空”)于 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在本激励计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在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 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调整方法
1.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76.49 \(0. 10=76.39 元/股\)
2.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如下: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44人调整为42人,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34.75万股调整为33.85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5万股调整为29.05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