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9-11  汇成真空(301392)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汇成真空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一麟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云龙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适用(兴业证券于2026年9月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职责,已补充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不适用(兴业证券于2026年9月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职责,已补充审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文件)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026年上半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构执行,兴业证券于2026年9月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职责,已补充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2026年上半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构执行,兴业证券于2026年9月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职责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026年上半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构执行,兴业证券于2026年9月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职责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下半年进行)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0次(2026年上半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构执行,原保荐机构发表了6次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2026年上半年相关工作由原保荐机构执行,兴业证券于2026年9月接替原保荐机构承担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志明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未将股权代持相关事项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于2026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罗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6〕8号)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于2026年6月向监管机构报送整改报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下半年进行)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不适用
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无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63.13%,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公司于2026年9月7日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兴业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何一麟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云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