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61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7,282,704.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XYZH/2023GZAA3B0134《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元)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 | 903,740,332.00 |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 16,457,627.01 |
项 目 | 金 额(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1 | 887,282,704.99 | |
上期末结余募集资金 | 581,695,367.94 | |
本期使用情况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70,048,561.7 |
加:理财收益 | 4,026,069.7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372,341.65 | |
期末结余情况 | 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 | 517,045,217.59 |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注2 | 0.00 | |
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3 | 517,045,217.59 |
注1: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注2: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一)、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注3: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二、(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17,045,217.59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①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517,045,217.59元;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滨海支行 | 2008022719200458408 | 199,067,862.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171503500002070 | 37,426,965.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星湖支行 | 639851972 | 40,746,275.8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 40020078801700000995 | 143,563,847.0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湾支行 | 393130100100027624 | 69,207,332.8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惠阳支行 | 8110901012301617471 | 27,032,933.8 |
合计 | — | 517,045,217.59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当期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当期使用情况概括
募集资金当期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0,617.73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20,129.7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487.97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已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3F0046)。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类理财产品但期末尚未到期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元,具体如下:
银行 | 类型 | 余额(元) | 是否质押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0 | 否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0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0 | 否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0 | 否 |
合计 | 0 |
4、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3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7,750.00万元转入公司日常经营的一般账
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规范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728.2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04.86注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09.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 否 | 16,200.00 | 16,200.00 | 1.81 | 9,419.68 | 58.15% | 2021-11-30 | 1, 650. 92 | 否 | 否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 否 | 37,023.28 | 37,023.28 | 6,416.06 | 17,557.79 | 47.42%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007.83 | 6,007.83 | 558.86 | 2,306.19 | 38.39%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 | 否 | 3,639.69 | 3,639.69 | 28.13 | 975.81 | 26.81% | 2023-12-31 | 158.85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2,870.80 | 62,870.80 | 7,004.86 | 30,259.47 | -- | -- | 1,809.7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投向 | 否 | 18,107.47注2 | 18,107.47 | 0.00 | 0.00 | -- | -- | --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7,750.00 | 7,750.00 | 0.00 | 7,75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5,857.47 | 25,857.47 | 0.00 | 7,750.00 | -- | -- | -- | -- | |
合计 | -- | 88,728.27 | 88,728.27 | 7,004.86 | 38,009.47 | -- | -- | 1,809.77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 | 1、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本项目截止报告期末预计累计收益为14,516.82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为10,872.87万元,综合完成比例为74.90%。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
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产生经济效益;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关键设备供应商发货推迟等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故目前仍处于建设期,未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4、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本项目报告内预计收益为282.85万元,实现收益为158.85万元,综合完成比例为56.16%。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因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使用自有资金对1号生产线继续实施技改,以满足1号生产线既能生产GPPS专用料产品又能生产HIPS产品。同时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报告期内公司1号生产线处于持续技改状态。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857.47万元。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剩余超募资金期末结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29.76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87.97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20,617.7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当期对前期募集资金投入的置换部分和当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实际投入部分。注2:“暂未确定投向”未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理财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