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开立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账号 |
1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271503500000031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门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财务经办人员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监事会、独立董事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