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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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2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黄喜贵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李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地块编号为DYW2024033的地块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约为202,421.00平方米,土地购置费用预计27,000万元(不含税,具体价格以挂牌成交价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