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撰写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