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4-10  宏景科技(301396)公司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 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4月3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 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 融资租赁、保理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银川智拓星 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属于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银川智拓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肆亿捌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 生期间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宣布提 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 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 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 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1,000,424.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7.40%。公司及子公 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