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899号公司办公楼11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韩宗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39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40,000股的61.3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0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40,000股的
61.00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40,000股的0.367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44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40,000股的7.44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0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40,000股的
7.0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40,000股的0.367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5,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7,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47,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7,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
通过。
10、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1,39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