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0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韩啸(小)先生、徐梓净先生、黄新建先生、李聪波先生、王洪先生),会议由董事长韩宗俊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紧紧围绕公司主业,抓住重庆市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的战略机会,有利于拓展公司在新能源及储能领域的业务,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建设溯联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