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61,769,95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7.212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18,230,05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2.7876%。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43,206股,占总股本的1.3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合计为2,226,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34%,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5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2户,分别是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昌投资”)、安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安信资管星源卓镁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承诺如下:
(一)股东卓昌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将按照新规定对锁定期做出补充承诺。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新规定。
4、本企业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二)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承诺:
安信资管星源卓镁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配售对象。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26,744股,占公司总股本2.783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限售股类型 |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股) |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发前限售股 | 1,500,000 | 1.8750 | 1,500,000 | 0 |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限售股类型 |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股) |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2 | 安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安信资管星源卓镁高管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首发后战略配售限售股 | 726,744 | 0.9084 | 726,744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726,744 | 75.9084 | -2,226,744 | 58,500,000 | 73.1250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60,000,000 | 75.0000 | -1,500,000 | 58,500,000 | 73.1250 |
首发后限售股 | 726,744 | 0.9084 | -726,744 | 0 | 0.0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273,256 | 24.0916 | 2,226,744 | 21,500,000 | 26.8750 |
三、总股本 | 80,000,000 | 100.00 | 0 | 80,000,000 | 100.0000 |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新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星源卓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