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攀登、敬志勇、杨洁出 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