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英特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英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3年7月30日
2、培训地点:英特科技四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英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保荐人采取现场讲座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事项和公司治理,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二)重点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最新法规变动情况,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窗口期、减持相关规定等。
浙商证券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英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英特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书利 廖 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