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乃宇)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乃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在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人邵乃宇,男,中国国籍,1960年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动力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上海市通用机械技术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84年11月至1988年1月,任上海市石油化工通用机械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
月至1990年
月,任上海通用机械总公司技术科副科长;1990年
月至1997年
月,任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规划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02年
月,任上海电气通用冷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
月至1999年
月,任上海豪申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
月至2007年
月,任上海新豪申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
月,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总工程师;2013年
月至今,任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秘书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9 | 0 | 9 | 0 | 0 | 否 | 3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 出席情况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5 | 5 | 2 | 2 | 2 | 2 | |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开展审核与评价,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专业建议;审议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同期,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在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阶段,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就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公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会并认真履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相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查与专业判断。会议期间,先后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首席运营官的议案》进行审议,全面核查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素养及从业经验,确保人员选聘程序规范、人选适配公司发展需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针对会议审议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全面审慎核查,确保相关投资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围绕交易背景、合作方案、定价公允性及风险控制等重点内容,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深入研讨,并以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发表专业意见。公司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提供了充分的资料与高效配合,为独立、科学、合规地审议相关事项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后,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慎研判重大事项,认真履行监督与审议职责,持续推动公司规范治理与稳健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充分交流与研讨。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本人就审计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细致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董事会决议落实、内部控制运行及信息披露等情况,并结合专业判断对经营管理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本人持续跟踪外部宏观环境与行业市场变化,审慎评估各类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在深入研究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多项具备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相关建议均得到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采纳与落实。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守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障公司决策科学、公允。履职过程中,始终以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重点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司治理环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履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题均执行严格审查程序,要求公司提前提供完整资料并认真研读,结合审议需要开展必要核实与问询,确保对议案事项充分了解。工作中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以审慎、忠诚、勤勉的态度为全体股东服务。
同时,本人坚持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理解,认真研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规则与指引文件,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披露义务。在审核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过程中保持严谨细致,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有效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按期完成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实效,为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治理情况提供了充分依据。前述报告均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及披露流程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咨询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质量可靠。续聘该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履行法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相关规定。
(四)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年产
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阶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制定,贴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督促其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与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浙江艾弗洛电器有限公司(关联方)、新昌昶胜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英睿机电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从事风机电机一体化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履职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在审议公司各项议案过程中,充分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提出具有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治理效能;同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职能,保障董事会运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与独立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化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始终坚守客观公正原则,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履职。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及股东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以专业视角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独立董事:邵乃宇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