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8-19  英特科技(301399)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英特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9号文《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778.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95.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782.6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17号”《验资报告》。

根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及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规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1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2,078.9322,078.9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198.334,198.33
3补充流动资金12,203.8912,203.89
4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062.716,062.71
合计44,543.8644,543.8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灵芝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2024年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浙江安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2024年

日与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2024年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现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8110801012302701409补充流动资金(含超募资金)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352010100180088888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注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小微综合支行9105012200003879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352060100109989999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拟注销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201000358902575补充流动资金存放正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33050164713700000822超募资金存放正常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一致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对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书利席薇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