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胜”)、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胜”)、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胜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胜”)、安徽国胜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国胜”)、安徽国胜的全资子公司亳州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国胜”)、安徽国胜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国胜”)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3月1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4,562,4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95,110,299.14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9,452,100.8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0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2528510888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超募资金 |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 | 341306000013001920566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 20000218018466600000169 | 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胜、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胜、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胜、安徽国胜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国胜、安徽国胜的全资子公司亳州国胜、安徽国胜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国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上述子公司新增设立6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新增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4234310908 | 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江苏国胜大药房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125912214010808 | 0 | 营销网络建设 |
锁有限公司 | 公司合肥分行 | 项目 | ||
河南国胜大药房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71908123310801 | 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芜湖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3900691810505 | 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亳州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1908138610902 | 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安庆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56900276610806 | 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上述子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后,对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可以直接支付的相关费用,如场地租赁费等,将按募集资金的支付要求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对于无法进行直接支付的款项,如场地装修、设备购置、门店铺货等支出需要从公司统一支付的款项,由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在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后,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四、后续安排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在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