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华人健康(301408)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人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人健康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40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1.00万股,并于2023年3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其中,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中的56,346,0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1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343,663,9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5.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56,346,08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4.0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663,9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2%,相关股东数量共计5,987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1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发行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987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663,9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92%。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份发行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3,663,9120.923,663,912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343,665,71285.91-3,663,912340,001,80085.00
高管锁定股1,800001,8000
首发后限售股3,663,9120.92-3,663,91200
首发前限售股340,000,00085.000340,000,0008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344,28814.093,663,91260,008,20015.00
三、总股本400,010,000100.00-400,010,0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范杰 刘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