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发行价格为
51.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5,113.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318.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794.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0005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整体合并变更为“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凯美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半导体”)、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思半导体”)、协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昌”)共同实施。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相应资质的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协昌科技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113700001505 | 超募资金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5120122000670309 | 超募资金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交通银行张家港暨阳支行 | 387062730013000180076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8288813329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协昌科技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82865968888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协昌科技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640848530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苏州协昌 | 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 | 644869629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凯美半导体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050020410120100099719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凯思半导体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745300001627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备注 |
协昌科技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82865968888 |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为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中信银行
张家港支行用于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共计30,385,939.08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凯美半导体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用于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利息收入7,564.09元已划转至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用于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鉴于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