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长发)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宋长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独立与公正地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与适当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在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规定出席了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忠实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对于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审议董事会的议案内容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且未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作进行了考察和监督;通过现场沟通、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发生及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公正、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地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人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报告期内,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长发
2023年4月20日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长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