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4-25  阿莱德(3014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和王锦山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査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5.00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审议上述议案6.00、议案7.00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就议案6.00、议案7.00,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9:0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夏凡联系电话:+86 21 56480200传真: +86 21 56484206电子邮箱:xiafan.li@allied-corp.com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邮编:201418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19”;投票简称为“莱德投票”。

(二)表决意见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则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仅限非自然人股东)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名称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及邮箱
个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内容的相同)。

2、填写并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邮寄或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或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