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关于部分股东、董事及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董事及监事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潘焕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会主席陆平先生以及董事钱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潘焕清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8%);监事会主席陆平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董事钱一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比例不变,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潘焕清先生、监事会主席陆平先生及董事钱一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潘焕清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1.14-2025.3.14 | 35.57 | 500,000 | 0.5000 |
陆平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1.14-2025.3.14 | 34.33 | 870,000 | 0.8700 |
钱一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1.10-2025.2.26 | 32.95 | 214,000 | 0.2140 |
合计 | - | - | 1,584,000 | 1.5840 |
潘焕清先生、陆平先生及钱一先生本次所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潘焕清 | 合计持有股份 | 4,200,000 | 4.2000 | 3,700,000 | 3.7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00,000 | 4.2000 | 3,700,000 | 3.7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陆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3,600,000 | 3.6000 | 2,730,000 | 2.73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0 | 0.9000 | 30,000 | 0.03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00,000 | 2.7000 | 2,700,000 | 2.7000 | |
钱一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0,000 | 1.2000 | 986,000 | 0.98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0,000 | 0.3000 | 86,000 | 0.08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0 | 0.9000 | 900,000 | 0.9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潘焕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陆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3、钱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