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李加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与会监事以投票方式对会议审议内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
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