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5-04-30  波长光电(301421)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波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复星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韡联系电话:025-8338770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除定期现场检查外,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0次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新“国九条”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格上市公司监管等要求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减持意向及减持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不适用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吴淞海关发送的《稽查通知书》,稽查范围是公司近3年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并与海关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相关事项尚无正式结论。鉴于上述事项正处于调查过程中,尚无正式结论,保荐人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公司在相应时点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复星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