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盛泰石”)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88,888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4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君盛泰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君盛泰石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78,0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4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君盛泰石 | 大宗交易方式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36.90 | 1,378,000 | 1.41 |
合计 | 36.90 | 1,378,000 | 1.41 |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减持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7,789,250股,即当前总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77,417股。
3、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准。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前后总股本基数不同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君盛泰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6,390,000 | 6.50 | 5,012,000 | 5.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90,000 | 6.50 | 5,012,000 | 5.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8,253,354股,即当前总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13,313股。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7,789,250股,即当前总股本98,666,667股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77,41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机构股东君盛泰石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机构股东君盛泰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3、机构股东君盛泰石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君盛泰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