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世纪恒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号)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66,675.4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81,225.1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599,966,675.4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2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6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357.0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9,996.67 |
减: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5,026.83 |
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 2,978.01 |
以前年度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1,028.13 |
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2,586.32 |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800.00 |
本年度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 3,083.78 |
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本年度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 2,299.98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163.4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357.07 |
注:表格中数据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 | 52050145360009888888 |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 18,330.81 | 1,675.9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北路支行 | 602080100100058818 | 超募资金专户 | 21,528.32 | 189.27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521000103013000612889 |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8,511.46 | 378.48 | |
521000103013000764921 | 回购公司股份 | 5,000.00 | 2,702.75 |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 4000128119100341172 |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 6,626.08 | 1,410.64 |
合计 | 59,996.67 | 6,357.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上市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于2022年8月9日经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人出具对账单,上市公司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人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上市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6.83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28.13万元(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6,054.96万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639号《鉴证报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已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054.9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5月25日,上市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上市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
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已将募集资金6,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00万元,不超过5,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99.98万元,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7,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93%,最高成交价27.69元/股,最低成交价
23.1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22,987,110.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上市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鉴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上市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审慎、科学地安排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周期以及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外部市场环境发展预期等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世纪恒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5]第5455号《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世纪恒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世纪恒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世纪恒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世纪恒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368.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83.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188.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变更部分)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 否 | 18,330.81 | 18,330.81 | 540.98 | 10,711.15 | 58.43%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626.08 | 6,626.08 | 1,835.20 | 4,236.90 | 63.9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8,511.46 | 8,511.46 | 707.61 | 6,140.58 | 72.1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3,468.35 | 33,468.35 | 3,083.79 | 21,088.63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 | 6,800.00 | 6,800.00 | 0.00 | 6,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股份回购(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 -- | 5,000.00 | 5,000.00 | 2,299.98 | 2,299.98 | 46.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 | 11,099.77 | 11,099.77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2,899.77 | 22,899.77 | 2,299.98 | 9,099.98 | -- | -- | -- | -- | -- |
合计 | -- | 56,368.12 | 56,368.12 | 5,383.77 | 30,188.6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上市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鉴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上市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审慎、科学地安排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周期以及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外部市场环境发展预期等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 |
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22,899.77万元。 1、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已将募集资金6,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00万元,不超过5,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99.98万元,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上市公司股份877,4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893%,最高成交价27.69元/股,最低成交价23.1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22,987,110.24元(不含交易费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6.83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28.13万元(不含税金额),共计16,054.96万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截至本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已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054.9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5月25日,上市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 | 不适用。 |
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此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吴文嘉 刘宪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