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森泰股份(3014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5月19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公司决定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2.5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027,88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未约定调整原则,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7.7.9条的规定,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8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76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3*****687唐圣卫
303*****373唐道远
403*****242张勇
503*****352王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副董事长兼高级管理人员唐道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圣卫,实际控制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勇、王斌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欧元素、周志广、黄东辉、赵文书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道远、唐圣卫、张勇、王斌及首发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祥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关于持股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在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七、 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咨询联系人:周志广

咨询电话:0563-6988092传真电话:0563-6988092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