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森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11 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