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9-18  森泰股份(301429)公司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在公司现场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2024年3月1日-2024年9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 上述核查对象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时点安排,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完全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