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5  森泰股份(3014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泰股份”)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森泰环保”)变更为森泰股份。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森泰环保原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的募集资金转存至森泰股份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存储情况

近日,森泰环保已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的募集资金共计30,140,531.11元(含利息)全部转存至森泰股份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就新开立的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三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账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专户余额 (万元)用途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6503972883,014.05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森泰股份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及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颖、吴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 日之前)向甲方三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建立业务关系时,甲方应按照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义务,配合乙方依法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反洗钱调查,确保提供的身份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承诺自身或其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关联方不属于联合国安理会、中国等国际组织或国家发布的监控名单或者制裁事项,并承诺不通过乙方所提供的金融账户/产品/业务/服务进行洗钱、恐怖融资,从事违反联合国安理会、中国或其他需适用制裁规则的活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身份信息或资料发生变更或过期时,应主动、及时通知乙方按业务流程办理更新;乙方通过风险监测发现可疑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活动,发现甲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关联方涉及联合国安理会、中国或其他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事项,有可能给乙方带来声誉、财务或其他损失的,或者甲方不配合乙方依法开展反洗钱尽职调查工作的,或者经尽职调查仍无法排除相关嫌疑的情况,乙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甲方金融账户/产品/业务/服务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

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拒绝提供金融服务等管控措施。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