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85.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61.7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 年4 月 12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用途 | 账户状态 |
安徽森泰木 | 安徽广德农村 | 20000208662766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 | 本次注销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000071 |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182771241938 | 其他用于主营业务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存续 |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3610000020120100034230 | 原年产 2 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已注销 |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182780737295 | 原年产 2 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存续 |
森泰(泰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301232847 (人民币账号) | 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存续 |
100000301232836 (泰铢账号) | ||||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521085661571000320 | 原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已注销 |
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181273888456 | 原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尚未注销。 | 存续 |
森泰(泰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232858 (人民币账号) | 年产 600 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存续 |
100000301232825 (泰铢账号) |
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 639044775 | 原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已注销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55190760761030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存续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 650397288 |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存续 |
三、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在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
20000208662766600000071)中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无后续用途,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相应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