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泓淋电力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号文《关于同意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7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99元。截至2023年3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72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4,627,2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6,906,654.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7,720,545.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未经审计) | 投入进度 |
1 | 电源线智能制造及产能提升项目 | 40,767.81 | 36,120.09 | 已结项 |
1.1 | 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 | 11,989.42 | 10,922.42 | 已结项 |
1.2 | 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28,778.39 | 25,197.67 | 已结项 |
2 | 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 | 14,118.24 | 5,673.42 | 40.1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不适用 |
总计 | 69,886.05 | 56,793.51 | 81.27%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受行业市场环境下行、政策环境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同时,为进一步生产能力和优化生产工艺,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项目的具体规划、设备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评估,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由2023年4月延期至2024年12月完成。后续公司将全力推进特种线缆技术改造,力争早日完成该项目建设,加快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4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
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扩大生产规模,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
近年来公司在特种线缆领域发展迅速,2020-2022年营业收入由34,517.48万元增长至55,272.28万元,并已在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等领域具备了一定的优势。目前,公司已与海尔、SL电子、幸星、青岛得润、吉利集团、上汽通用五菱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优质、稳定的客户群,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群体。上述企业具有需求量大、市场覆盖范围广以及产品更新频率高的特点,对特种线缆产品的采购需求量大且稳定增长。公司现有的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急需扩大生产规模。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有效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情况。同时,公司为项目的实施制定了相应的产能消化措施。在深度绑定下游主要客户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紧跟行业发展动态,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满足下游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2、顺应智能制造发展趋势,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智能制造作为制造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特种线缆行业内主要企业均已在信息化与智能化工厂建设领域进行战略布局。同时,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安全、可靠、环保等性能将成为特种线缆行业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且高端市场的产品需求多趋向于定制化。要达到上述高性能指标,需以高智能化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为保障。设备的先进性已成为衡量行业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目前特种线缆业务已构成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行业智能制造的发展趋势,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开拓高端市场并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扩大特种线缆的产能,并加大在该领域的投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特种线缆领域生产管理信息化的目标,并进一步提高产品精度和品质,提升工艺水平,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
3、公司拥有丰富的特种线缆技术储备、资质认证
公司立足于自主研发,把研发能力提升作为公司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在特种线缆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精密电器配线高速挤出技术、橡胶辐照交联技术等核心技术,应用于精密电器配线、橡胶线组件、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连接产品,形成了完善的产品体系,并取得了一系列技术专利和研发成果。公司严格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内部质量控制标准,有效地保证了产品的生产质量,并通过对设备的适应性改良、生产工艺不断优化以及客户使用数据对比分析,使产品在上述标准方面达到了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二)预计收益分析
获得利润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是公司创造价值能力的体现。因此,公司必须在保持并提升已有产品优势的同时,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不断研制、开发、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扩大特种线缆中高利润产品的产能,凭借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营销网络,通过高利润产品产能的提升,促进公司的利润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可通过工艺改良、生产效率提升等方式,提高原有产品的利润空间,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募投项目的合规、有序推进。
六、本次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2024年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亦中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