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泓淋电力(301439)公司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雄兵先生、王友亭先生,迟少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庄绪菊女士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迟少林先生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庄绪菊女士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