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26  泓淋电力(301439)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报告的评价范围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营运、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我们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

控制缺陷。具体列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资产潜在错报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2)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的1%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3)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3)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3)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4)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4)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4)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从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出发考虑。具体特征及缺陷等级划分如下: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1)董事会或高管层指使、授意或默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控制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3)董事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的 内部控制缺陷。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处罚; (2)公司重大决策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决策程序;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1)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策未开展风险评估、论证不充分; (2)重要业务未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30%以上; (4)子公司未建立恰当的内控制度,管理散乱。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持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升级完善,加强重点业务的内控机制落实,优化内控流程,提高内控执行力,强化监督管控,积极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主要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泓淋电力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公司经营和管理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李亦中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