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监事会决议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刘立春女士。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妮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就变更关联交易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明晰合同履约主体,厘清权责关系,变更后的签约主体惠州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合同签约主体及租赁面积发生变更外,原《厂房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